發布時間:2021-05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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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華簽證的期限多久?
在華的工作簽證主要分為兩種類型:一年多次簽證(在簽證期限內可以自由進出我國)及一次簽證(可以在簽證期限內出境再入境一次)在滿期當日24點前都可憑工作簽證進入我國。
外國人來華工作條件:
1、年滿18周歲,身體健康
2、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須的技能和相應的工作經歷
3、無犯罪記錄
4、持有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其他旅行證
5、擬從事的崗位應是有特殊需要,國內暫缺適當人選,且不違反我國有關規定
6、出生、婚姻狀況、學歷、工作經歷等的證明
外國人來華工作流程如下:
1、開通外國人來華服務管理系統
2、網上申報外國人信息
3、辦《外國人工作**通知》
4、來華工作邀請確認函
5、外國人在我國駐當地使館/當地口岸申請工作簽證
6、入境后24小時內向居住地派出所申報住宿登記
7、外國人到當地口岸醫*體檢
8、辦《外國人工作**證》
9、到公安局出入境辦居留許可簽證
所需材料:
1、護照:期限為6個月以上、有空白簽證頁的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資料頁復印件1份。
2、簽證申請表及照片:1份《*國簽證申請表》及1張粘貼在申請表上的近期正面免冠淺色背景彩色護照照片。
3、合法停留或居留證明(適用于不在國籍國申請簽證者):如您不在國籍國申請簽證,您需提供在所在國合法停留、居留、工作、學習的證明或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。
4、原護照或原簽證(適用于曾有我國國籍,后加入外國國籍者):如您系第*次申請我國簽證,須提供原我國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資料頁復印件;如您曾獲我國簽證并持新換發的外國護照申請簽證,須提供原外國護照照片資料頁及曾獲得的我國簽證復印件(如果新護照所記載的姓名與原護照不一致,還須提供有關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證明文件)。
5、以下材料之一
(1)人力資源和社會**部門簽發的《外國人就業許**書》;工作期限不超過90日的,還需提供《外國人在*國短期工作證明》,且申請人須在《外國人在*國短期工作證明》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請簽證,工作時間不能超過《外國人在*國短期工作證明》所注期限;
(2)外國專*局簽發的《外國專*來華工作**證》或《外國人工作**通知》;
(3)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的《外國(地區)企業常駐代*機構登記證明》;
(4)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營業性文藝演出批件(只適用于來華進行營業性演出的申請人);演出期限不超過90日的,還需提供《外國人在*國短期工作證明》,且申請人須在《外國人在*國短期工作證明》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請簽證,演出時間不能超過《外國人在*國短期工作證明》所注期限;